小学生换座抓住爱情 努力就会有对象
一名小学六年级的男生,要求换座,理由是喜欢上了一位同班女孩,希望能跟她换在一起,能抓住“爱情”!而这名小学生的班主任老师不仅同意了,还承诺如果这名小学生考试得95分以上,以后还能继续和那位女同学一起坐下去。此事荒唐!
小学生换座申请书
当然,荒唐的不是这名勇敢发起对“爱情”的追求的小学6年级小男孩,而是这位老师。小学6年级的小男孩,大概也就12、3岁吧,肯定是未成年,既然是未成年那其心智肯定就还没发育成熟,认知也不可能达到成年人的地步,如此小小年纪就敢于“抓住爱情”,并非是他真的早熟,真的懂得爱情,而是一种对成年人性情的模仿心态使然,其性质肯定是懵懂的,天真的,或者是朦胧的,这对正处在“青春朦胧叛逆期”的孩子来说,有这样的言行并不足为奇,也没什么实质性的害处,只要加以正确引导就可以了。
老师批复
可对于这位同意男孩的换座要求,并用提高成绩来鼓励这名男生懵懂言行的老师来说,其做法那就有些偏颇了。众所周知,“早恋”对于人的天性而言,也不算是不正常的心态,当一个人成长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自然会有探索未知的性情需求。而男女之情对于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尤其是10到12、3岁这个特殊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来说,肯定是充满着好奇心理的,好奇就会促使他们去探奇,甚至去模仿,但并不表示就适合去尝试。
一位女生悄悄抓住男生的手
心智懵懂的小学生心中萌发想“抓住爱情”的本能冲动也在情理之中,而作为传授知识,教书育人为己任的老师,却不应该这么草率地去同意,甚至去鼓励。也许这位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是想尝试用一些新颖的教学方法来激励学生们努力学习,提高成绩,但想办法鼓励学生学习没错,想办法提高教学质量没错,可就是不能不考虑这些12、3岁的未成年人,是绝不能默许或者鼓励他们去“抓住爱情”的,哪怕是游戏式的模仿也不行!
正在学习的小学生
这些年,有关一些未成年人因为过早地尝试男女之情,过早地去“谈情说爱”而诱发的各类未成年人被伤害,或者伤害别人的事件还发生得少吗?有的甚至很恶劣,很触目惊心,很让人痛心痛惜。而从年龄段上看,这些事件的当事人,一般以12、3岁到15、6岁为多,因此从男女之情来说,这一年龄段的孩子是最容易受蒙蔽的,也是最容易受伤害的,最危险的阶段。
已经有点长成的小姑娘
而这名小学6年级的男孩,年龄肯定也差不多是12、3岁了,不是幼儿园的孩子了,不再是那种适合“玩过家家”的低龄幼童的年纪了,所以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就不能像对低龄幼童一般,默许或允许他们去尽情挥发他们的童真情趣,享受他们的孩提乐趣,而是一旦发现这种想去尝试“抓住爱情”的“早恋”苗头,就必须坚决制止并加以正确的心理疏导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