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观 | 明星网友热衷互怼,但言论边界从未划清
电视猫专稿(文/许云泽)
没有想到,在陈乔恩、李小璐相继公开朝网友发飙之后,因为被拍到走路抽烟而又一次引起轩然大波的郑爽,也发小号怼网友了,而这些无一例外都成了热门头条和流量宠儿,简直让人以为一个充沛的言论自由的世界正在形成。再回顾一下,陈乔恩因为在机场屡被偷拍,发微博说心里话,从行文来看,估计经常遭遇航班信息被透露给狗仔队这样恼的事情;李小璐则是直接点了某娱乐资讯公号,对于对方评价自己演技下降很不服气,要与之PK或者尬舞。而郑爽小号情绪化的絮语当中,有一句很亮眼,“活生生把一群不会说话的人变成辩论大王”。

都是无甚大雅的八卦新闻,不管是真性情还是假清高,吵吵嚷嚷一阵子,看看了事。“为什么不去关注科研人员而是炒作这帮戏子?”人民群众这般呼吁道。
虽然说一笔写不出三个“怼”字,但这三场撕,性质截然不同,恐怕不能以八卦新闻等而视之。
先说李小璐。 “有本事跟我PK了再来评价”、“因为我的转发你要火,不客气”,是李小璐的原话,粉丝们觉得这种该怼人时就怼人的态度真是霸气,仿佛娱乐圈又一个“璐爷”正在冉冉升起,但把所有评价、主要是不利于自己的批评,动机归结为“想红”,这是典型的诛心之论。评论者的命题是,某甲演技如何,但诛心之论绕开这个命题,直接攻击对方“你不配评价某甲的演技”,以剥夺他人的评论权的方式来避免被评论,这也是这些年在言论范畴里屡见不鲜的“你行你上啊”的另一个版本。于是不免要搬出我说一台冰箱不好用不必我自己会造冰箱的话来自卫反击。
在李小璐霸气发话的大段文字里,显然她也把自己演技如何跟个人生活如何混为一谈,这其实是最不应该混淆的两码事,一是公共事务,一是个人隐私,后者自然跟他人没有关系,换言之李小璐就算糊到28线,只要是她的个人选择,的确跟别人都没有关系,但她的演技如何,呈现出的作品表现如何,是开放体系的,其实可以跟所有人有关系。
然而我们似乎有大量的演艺工作者不明白这种区别,也不明白“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的道理。
另一边,陈乔恩遇到的是不折不扣的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偷拍,透露以致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实际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只不过,在我国,人们对这件事情的容忍度出奇地高,进行着这类违法行为的机构出奇地有底气……)
但再看陈乔恩微博及相关新闻底下的留言,人们打着饱嗝,乜着眼瞅瞅那条微博,然后说,“关注你是你的福气,不喜欢被拍就别做明星啊,珍惜你还能被偷拍的日子吧,作为明星就要接受这一套游戏规则啊,不然滚出娱乐圈好了”。仿佛所有人都在誓死捍卫言论自由。
苦苦挣扎的粉丝们陈情着“明星也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却大多数没能在核心问题上有力地怼回去。作为明星,个人隐私和曝光度之间确实有着极其难以把握的尺度,但一切权衡与博弈的前提是“交易自愿原则”,即让渡隐私权换取曝光度,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工作时间、不是机场硬照和约定街拍,被偷拍就是被侵犯了隐私权。当一些人以为自己理直气壮的行使言论自由权时,恐怕不会想到自己已经侵犯了他人正当的隐私权吧。
于是回到郑爽的那句“活生生把一群不会说话的人变成辩论大王”。真是有意义的一句话,那些水涨船高或者此消彼长的一来二去,又如何能算得上有效的、有意义的“辩论”呢,粉丝的无条件维护,黑子的无差别攻击,过客们探头看几眼,纷纷以辩证大法护身,表示“都不是什么好人”,还不如关注科研工作者。人们对言论的自由和泛滥如此像一团浆糊,所谓真理怎么可能在这团浆糊里越辩越明?除了留下个“贵圈真乱”的印象,简直毫无建树。
我可能太过于杞人忧天。娱乐圈里这点事,本来应该可以拿来练手,让广大群众在相对不太受约束和压制的条件下进行拓荒运动,慢慢试出批评的尺度和言论的边界,再应用到更重要的公共事务当中去的啊。现在看来,只不过是一群不会说话的人在无逻辑强行辩论而已。辩出一堆写在水上的文字,风一吹,就皱了。
电视猫网刊登此文仅为传达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赞同或支持其观点。
版权声明:本文系电视猫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